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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检察院强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守护澜沧江流域水生态

来源:云南法制报    时间:2023-06-14 11:13:08


(资料图)

原标题:云县检察院强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守护澜沧江流域水生态

近日,澜沧江漫湾电站库区四县一厂“河(湖)长+检察长”联防联治工作会议在云县漫湾镇召开。临沧市云县和凤庆县、普洱市景东县、大理州南涧县三州(市)四县河长办、检察机关、澜沧江流域各乡(镇)政府等部门,携手共谋澜沧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联合巡江。四县河长办、检察机关、属地乡(镇)政府和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漫湾水电厂围绕澜沧江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的管理,对澜沧江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养殖、非法堆放倾倒废弃物等破坏生态问题开展联合巡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实地问诊。

共谋治理。在巡查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四县河长办分享了澜沧江治理工作成效及经验,全面分析了澜沧江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后,各部门就如何开展好跨界联巡、联防、联控、联治工作达成共识:要切实扛牢澜沧江治理的政治责任,明确跨界河流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管好水污染防治“点”,划好水生态修复“线”,布好水资源利用“面”,建好水安全责任“网”;要不断健全完善跨界水生态环境共建共治机制,加强跨界联合执法、督查督办,建立常态化联防联控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跨界河流联防联控监管新格局;各县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要加强协同配合,加大对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治理,通过“检察+行政”的双重保护合力,共同推动问题整治,筑牢澜沧江生态保护屏障。

下一步,云县人民检察院将把落实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为强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全方位深化跨界河流管理保护,抓实抓细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工作,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将河湖管护责任落到实处。(李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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